到妻子总有些不自在。而妻子以为他是劳累了,也没有太在意,反备上酒席为他接风洗尘。
郑夫人听说郑常要纳妾,火冒三丈,但抵不住郑常的苦苦哀求,终于答应他将秀月带回家。
二嫁
秀月正式成为了郑常的妾,凡是家中有宴席,郑常为了炫耀,免不了让秀月出来见见客人。
这年,太原城阳曲县李知县因朝廷发下银两,要采购一批军需物资。郑常得知消息,想揽下这笔生意,便邀请李知县到家中,摆下酒席,热情款待,席间也让秀月出来劝酒。
殊不料李知县看到秀月如同当初的郑常,完全移不开目光。李知县本人虽是读书人,但却好财、好酒、好色。如今他看上了秀月,遂起了淫占之心。
回到县衙,李知县让人打探郑常与秀月的底细,以便从中寻找破绽,逼迫郑常将秀月送给自己。
不多时,亲信们带着消息回来了,还将当时的契约一字不漏地抄了回来。李知县细细阅读,真让他找到了其中的漏洞。
郑常当时以买秀月为婢女为名,而纳她为妾。可以说是引诱略卖,如果能证实当时的秀月是良家妇女,郑常还有可能被判以绞刑。
找到漏洞,李知县开始取证了,他将刘姓宗亲和郑家家长、及参与秀月买卖的人,分别审讯,获取各自口供,均可证明秀月的确是良家妇女。特别是郑家的证词,对李知县特别有利:郑家并不知道退婚的详情,郑常的所为可以算得上是强占。毕竟秀月当时名义上是郑家的准儿媳。如果强占罪成立,秀月就要归还郑家,到时郑家出头,将秀月另嫁,李知县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将她娶到手了。
证据确凿,李知道差人去捉拿郑常到堂听审。当官差去到郑家时,郑常得知是违律纳妾,也是可恼可笑,还以为自己给的回扣不够多,也以为自己给回扣这事算捏住了对方的把柄,量对方也不敢怎样。
但他万万没想到,一到堂上,李知县就喝令衙役将他重责二十大板,然后上了夹棍。此时郑常终于明白李知县的意图了,只好招认自己霸占人妻为妾之罪,结果被李知县拟为绞刑,打入死牢。
郑常本还想着,自己先认罪,等活下来再寻找翻案的机会。殊不料李知县蛇蝎心肠,嘱咐狱卒,让郑常瘐死。狱卒领命,用白布将郑常捆在长桌上,又将一些棉纸放在水桶里浸泡,之后贴在郑常的脸上,这样一层层地贴,很快郑常就窒息而亡了。
李知县裁定秀月归还郑家,郑家领回秀月后,又与李知县写下婚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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