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演员还是什么都没得挑,只能用本公司的人。
还是等这部电影成功,到时候再谈的自主权就会无限变大。
经纪公司最看重的,永远是大导演。
没过多久,贝尔曼那边的谈判终于有了结果。
出乎曹阳的预料,贝尔曼拉来了两家电影公司。
一家是米拉麦克斯影业公司,他们的老板叫哈维-韦恩斯坦,擅长制作和发行艺术性较高或较冷门的小众电影。
哈维-韦恩斯坦,曹阳当然知道这个人,在后世,这位可以说是声名狼藉,恶名昭昭,身败名裂,锒铛入狱。
不管他是罪有应得还是推出的替罪羊,无可否认的是,在冲奖上,却非常善于运作,是好莱坞最有名的幕后推手。
米拉麦克斯影业公司打着独立制片厂的名头,经常制作一些小成本的“独立”电影,取得了不小的成功,成绩斐然。
然而,这家公司早在93年就被迪士尼收购了,他们几乎所有的重要作品,都是从被收购后拍摄的,包括几部拿了奥斯卡的电影。
大树底下好乘凉,没有好莱坞七大的背景,想要在奥斯卡拿奖,真的是非常困难。
另一家就是索尼经典,他们对曹阳有信心,所以也参与了投资。这部被命名为《米尔克》的电影,两家公司一共投资两千六百万美元。
经过谈判,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和制作人,同时也是导演和编剧,曹阳一共可以得到200万美元的酬劳,不参与后续电影分成。
版权方面,曹阳完全拥有欧洲的电影版权,剩余其他地方的版权,归两家电影公司共有。
曹阳不知道贝尔曼有没有参与分成,估计是有的,但他作为制片人的酬劳,应该不会太高。
贝尔曼自己对曹阳说,他拿了三十万的酬劳,曹阳估计,他作为新手制片人,大概也就是这个价格。
电影的投资并不是一次性到账,分为几个阶段,到了某个阶段,电影拍摄符合制定的计划,审核没问题,才能拿到第二笔资金。
电影按时或提前拍完,符合预期,才能拿到第三笔资金做后期,一切都严格按照合约进行。
第一笔资金到账,电影的筹备开始启动,招聘工作人员,考察外景地,制作道具,不能实景拍摄就制作或租赁摄影棚。
一切走向正轨,接下来就是跟主要演员签合同,然后再招聘其他配角。
然后,曹阳就接到了蒂姆-罗宾斯打来的电话。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