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光景。往日的小县城已经模糊了面目,成了低配版的FZ市区。街头巷尾,驾着电动车飞奔的“三原色”(红黄蓝)骑士们,就是大家为何都不逻街的答案。这时就想起小时候,那些同样是把菜蔬、吃食送到各家门口的走贩们,不过却完全是别样的滋味。
头一个想起的,是给我送牛奶的后生囝。我几乎从记事起就每天喝一杯他家的牛奶,一直喝到初中。之所以说是“他家的牛奶”,是因为这牛奶真是他家的——不是什么品牌牛奶,就真是养了几头花白的奶牛。上小学时每天都能路过这个小奶牛场,看到奶牛慢吞吞地啃食绿色的青草和黄色的干草。他家里就每天挤奶、加热消毒,然后由他拎着一个大壶,给定了牛奶的人家,挨家挨户地送去。登高山处处是窄巷、陡坡和台阶,行不得自行车,只能步行,所以一般送到我家时,是傍晚五六点钟的样子。他的脚有些跛,一年四季又只穿拖鞋,所以脚步声特别好认,往往不等他敲门,我就捧着杯子,开了门等他。一杯奶五毛钱,倒出来时还是温热的。新鲜的牛奶有淡淡的糖味,喝完上唇会挂着一弧白,可见其稠。有时候家里没人,第二天便会倒上两杯。我先当着他面一气喝完一杯,再让他倒另一杯——这杯不着急喝,先放着,不久,凉了,就结出一层淡黄色的奶皮来,用筷子挑起来单吃,格外香浓。后来渐渐的,各家各户门上都钉了不同品牌牛奶的小房子,穿着制服的送奶工每天会把一袋牛奶装入其中,不用敲开门倒奶。我家倒没有订过这种牛奶,我嫌味道寡淡,更没有糖味,仍只喝他家。但他家这生意也眼见的是不好做了。上初中以后,我放学晚,等不得给他开门倒奶,也就不订了。初中和小学的方向南辕北辙,我很少再路过那个小奶牛场,也再没见过他,再没喝过那么稠、那么甜的牛奶。
细想起来,这样的憾事可真不少。那时候行街串巷的走贩很多。比如有一个卖羊肉的大叔,矮矮的,长相敦厚。家里可能是养了羊,所以每逢杀了羊,就会挎着一个竹篮子,用白布盖了粉嫩的羊肉,挨家敲老主顾的门。我妈每次都要看是不是小羊(大羊膻味重),然后再看中意的部位——羊腿、羊排——还有没有,有的话就切一块。于是晚上就有炖羊肉吃了。本地的羊肉禁得起炖,羊皮尤其香糯,又不失弹性,只要吃过,便成了口舌永恒的记忆。后来每次吃北方的铜锅涮肉,我都不免暗暗怀念大叔的那口羊肉。
不要怪我只念叨吃食,味道确实是维系我对家乡记忆的重要坐标。那时候,在家里,若听到远远地传来“叮叮”的瓷器撞击声,屁股就坐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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