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值,使用起来更加方便;而且登州镇的冲压铸币机技术领先,冲压出来地银元外形很漂亮,也不容易造假。再有登州镇官署担保,信用也有保证。
拿着这种银元,你可以在登州镇管辖的范围内购买你需要的任何东西。所以这种银元先期只是发行了十万两的面额,不过虽然发行量小,并且声明是内部流通使用,银元的优点还是被一些善于经营的商人发现,他们也愿意在交易中接收这些银元,然后再用这些银元,然后从登州镇下辖的各种工场里购买自己需要的货物。这样的交易,看上去还是让银元在内部流通,不过随着交易地频繁,有一些银币终究是流了出去,在山东、河北、天津都出现了一些这样的银元。随后,只要是有兴业钱庄的地方,这种银元就会如涟漪般从那里扩散出。
大明崇祯十五年四月,已经停止了五年的朝鲜朝贡使团再次从汉城出发,由水路去往明朝,向明朝皇帝行藩臣之礼。随行的还有朝鲜的几大商团。与原本直接去往天津,然后再走陆路到达北京不同,这次,朝鲜朝贡使团却中途折往登州,用人参、烟草、皮革、纸张、布匹、海产品、药材、手工艺品换得大量登州银元之后,才扬帆北上。
原来,登州银元扩散的速度很快就超过了宋友亮的预期,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,这种银元甚至流通到了临近的朝鲜。朝鲜江商行首朴昌恪、松商行首全世甲、京商行首伊膺强来大明行商时,携带的钱币都是这种登州银。
由于朝鲜本国缺乏白银,朝鲜本国内部向不使用白银,白银只用于对外贸易。在对外贸易活跃时,朝鲜白银经常捉襟见肘,所以朝鲜国王严禁朝贡使团私自携带银两,于是便实施“搜银之法”。一方面朝鲜本地白银产量很小,白银过渡流出会造成国内用银匮乏,另一方面害怕宗主国皇帝和官员因此而产生“朝鲜银两充裕、国力富庶”的口实,从而加大对朝鲜的掠夺和勒索。当明末之时,朝鲜使团渡海入京朝贡,仍有“搜银”之规,后渐废弛:“近来赴京之行,公私银货,行用已久,搜银事目,实为虚套。
1607年时宗氏为德川将军重建与朝鲜的国交,而后又于1609年自行与朝鲜交换了外交文书(已酉条约或称庆长条约)。因此,德川幕府与朝鲜李朝均视对马宗氏为双方之仲介。朝鲜从日本用人参换贸白银,日本人是朝鲜人参的主要消费者。
朝鲜称日本白银为“莱银”,成色在八成以上。此外朝鲜流通的白银还有成色在九成以上的明朝“天银”、成色在七至八成的“丁银”,以及成色只有六成的本地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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