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零食吧。”
“好……”
“……”
另一头,单子圆满完成,正打算今晚开庆功宴的巫幼卿小团队,在看到对方的回信之后,脑子也懵了一瞬。
说实话这首歌巫幼卿唱起来确实挺好,但在最后的哨音部分有瑕疵,对方要换歌手是很理所当然的要求。
巫幼卿的脸也没大到占着许枫原唱位置的打算。
无论对方要不要换主唱,巫幼卿都打算在签好合同,事情彻底尘埃落定之后,和许枫商量这件事情。
现在看起来,对方显然对这首歌非常非常满意,满意到恨不得当场打钱下订单的程度。
说实话,巫幼卿也不是没想过坐地起价,把花出去的钱赚回来的事情。
为了这个单子,为了这次履历,她可是自己还贴了一点钱进去的。
但是仔细想了一下,她还是放弃了这个做法。
首先她家里本来就比较富裕,其次,坐地起价对名声有不好的影响。
与其要钱,不如帮许枫把事情办的漂亮一点。
比如拿到这首歌的绝对主导权。
现在看起来,对方是是答应了……
但是,怎么对方指定的歌手,是许枫呢?
兜兜转转又回来了是吧?
其他成员看到巫幼卿变换的表情,有点担忧的问道:“怎么了,是那边不答应我们的要求吗?”
他们也知道行业内的默认规则。
对方好几百万的出价,明显就不是只买歌曲使用权的情况了。
巫幼卿这些要求,和只允许对方有使用权基本没什么区别——也就有一点象征性的,无决策权的分成分红部分,代表着这首歌和电影处于绑定状态。
这个要求,事实上比加钱还要过分。
对方不那么轻易答应,是很正常的。
小团队也做好对方不同意,后续继续拉扯的准备。
巫幼卿看着对方那封严肃的回信,摇了摇头:“倒不是不答应,对方指定了一个歌手来唱这首歌。”
“啊?”
“他们指定的歌手,靠谱不?”
“巫学姐唱的很好了啊,他们居然还不满意啊。”
“当时我们所有人都唱了一遍,就学姐唱的最好了。”
“话别说太满,江山代有才人出,之前我们不就被许枫好好的上了一课吗?人家一个导演,认识那么多人,有好歌手的渠道不奇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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