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申请人与发明人之考量,申请人定为学校,以课题完成为要,第一发明人乃课题负责人江芸,此不可更易,亦为此实用新型申请之本意。基于此,师议项目组成员加入音乐学院之师,以成多专业交叉之成果。毕竟,江芸非音乐专业,此举或有助解决逻辑之闭合问题。
“前述乃余于斯课题之技术、非技术诸方面所虑,或可为江芸日后谋篇布局之借鉴。”
“噫,终不忘稚童,即示范之小学四年级女童巧怡。此或为其人生之神助。”
“乞补充彼支撑+多功能柱之设计。”
“小康,此初稿汝曾览否?其中哪些乃汝之笔墨?”
“此稿余尚未览,亦未曾参与撰写。图中内容有更新,余将再与班长相商。”
“善哉,老师。余将速办之。”
师谓小康曰:“尔宜将发明之事,分为三大部以梳理之。”
首为教习之内容,即吾所发之目录及每章之简介也。“此述教习之主旨何在。”
次为教习之形式,或视频,或PPT,或问卷课件,皆可用之。
终为线上培训之微信小程序。“此乃班长等今所详书者也。”
“图及流程之图片,尔宜与班长对接。”
既梳理完毕,师又释实施之细节:“除前述三大部外,尚需述及如何注册学员?如何操作微信小程序?如何完成线上自学?如何打印结业证书?以及后台如何管理监测学员之学习进度等。”
“如此,实施方式便有五大内容矣。”
“请小康将此转告全体课题组成员,谢之。”
“培训内容之简介,吾已发汝,请增此部分,幸甚。”师又叮嘱:“勿模仿模板,只须明言教习之主旨、方法、内容及学习之法,愈直白愈佳,勿抄不解之法律术语。”
“诺。”小康应之。
“吾前与班长议于上周三,故近日内容之更改尚未完善对接,吾将速与彼等再开会议以商定。”
“会议之时,吾将参与。”
“诺。”
“吾将聊天记录直接转汝,因未带老花眼镜。”
“勿模仿模板,只明述教习之主旨、方法、内容及学习之法,愈直白愈佳,勿抄不解之法律术语。”
“若期末考试及准备不冲突,可开腾讯会议议之。”
“诺,吾今日课后与班会毕,便开腾讯会议议之。”
“温馨提示,诸师,今日为开拓杯校赛平台学生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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