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波了一整天的陆正刚在昏黄的台灯底下写起了日记,内容是下面这样的:
……
昨天上午去巨野河街道办洽谈项目,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回到的公司。
没有吃午饭,因为下午两点就要接着出去考察新项目,时间比较紧迫。我得检查一下前天抽空写好的文字,有没有错别字或者语病之类,这是我的职业习惯,我毕竟是秘书出身。
因为内容与主线剧情跳跃度较大,提报上去之后,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了将近半个小时,最后竟然万幸真的发布出去了。
我很惊喜,因为我知道,你看得到。
文稿是前天白天抽空写得差不多的。前天下午四点多,临下班,公司突然来了件急事,我得紧急地出一份文件。弄好之后,已经将近八点了。
我给文章仓促地收了个尾,实际上写得仍是意犹未尽。我通读了一遍,本想直接发给你,但犹豫了一根烟的时间,理智终于战胜了冲动——都有家有户的,我担心会生出事端,惹下本可避免的麻烦;况且文章的内容我是知道的,我也担心你看完以后会睡不着觉。
我何必那样做。
我打了个车。半路上,突发奇想,何不尝试一下直接发到书上呢?用手机看电子书,应该很平常吧?况且我的小说近期每日在读只有4-5人,屈指可数,我甚至都能猜到都有谁:你,俺爸爸,我的两个手机号注册的两个账号,仅此而已。受众既然极为有限,就没有法律风险,所以也就没有隐匿真实地名、人名、学校名的的必要
——如果发布成功,还能达到福利奖的更新要求,岂不是一举两得。
昨天下午我和同事一起去看了泉城的赛马场。我走进了马厩,伸手触摸了好几匹骏马,深为震撼。我拍了许多照片,稍一迟疑,便打消了给你发过去的念头。
我们接着去考察了绸带公园,平平无奇,只有喷泉影院颇有创意。以喷涌而出的水帘作为幕布,在上面放映电影。据说单只水幕电影总投资就将近两千万,我是看不出来钱到底花在了哪里。
晚饭时间,合作方请我们在绸带公园附近的一家烧烤店吃饭。我作为座上宾和主要领导,难免要应酬一下,就喝了三高脚杯白酒,大约七八两。
我在那种场合很少说话,觉得无趣、无聊,但工作使然,我不得不坐在那里,顺着别人的话头补充说一些话,内心里盼望着酒局能早点结束。
那家烧烤店的菜味儿很一般,也很吵闹,我不会带你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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