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更不必提了,浓烈的酒味和腌菜的味道充斥在屋里,而除此之外,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腐朽味始终萦绕在他们的鼻端,似乎只要一开口,就能从头顶震下灰来。
餐桌占据了厅的大部分空间,对门的墙壁上有一个窗户用作采光和通风。左边有两个房间,一个是主人房间,一个可以用来做客房,但都处在十分黑暗的氛围里,只间隔了一条很窄的过道,一眼就能望到头,右边则是散发油腻味的厨房。
屋子里临近窗边的一个木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密封的玻璃罐头,里面的深色液体看起来非常不妙。
这些罐头蒙了灰,但还能看出里面的内容物。有的装的是腌菜,有的则用烈酒泡着动物的内脏,或是一些小的动物标本,这是业余的博物爱好者的做法。
而有一个玻璃罐头已经落在地上,摔了个粉碎,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事,
玻璃碎片四射,烈酒还在地上流动,将地板缝隙间一块块棕色污渍浸润得更加恶心,而在四流的液体的中心,一只死去多时的小鸟蜷缩着,生前该是金光璀璨的羽毛已经失去光泽,皱巴巴地贴伏在一起,显得它瘦小可怜。
男人将油灯放在桌上,随后去厨房拿了一块看起来比地板还脏的抹布出来整理,在他的背后,克雷顿没有在圆桌边坐下,而是站着,盯着地板上的小鸟尸体目不转睛。
这居然是王冠鸟幼体的标本,克雷顿很喜欢这种鸟,但南方已经很难看到它们了。
许多有枪的农民会射杀这种鸟,因为它的羽毛颜色美丽,飞行速度又快,于是射杀它们就成了一种荣耀,这使得王冠鸟越来越稀少。
克雷顿体内博物爱好者的血开始取代狼人的血发挥作用。
“如果你愿意出手,我可以出20个先令买这只王冠鸟。”
“什么王冠鸟?”男人惊讶地回头,当他注意到克雷顿的眼神落在地上那只几近破坏的鸟类标本时,才接着做出反应:“原来它叫王冠鸟吗?我只是看它漂亮.”
“所以您接受交易吗?”克雷顿问。
“当然。”男人非常干脆地说。
“那请您再拿一个容器和酒精过来吧,我同样会为这些东西付钱的。”
男人又到厨房里去了,克雷顿蹲下将王冠鸟的标本捧在手里,起身的时候透过窗户看到后院的花圃,那里已经是杂草丛生。
过了一会儿,男人走出厨房,他拿出来一种不知品种的私酒和一个陶罐,但这显然不是安置标本的良好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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