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。
“你错了,旗帜就是方向,旗帜就是招牌,我以前在镖局就是这么干的!”北门说,“旗子可有讲究,上面还要有图案!彰显你的精神!”
“听听!听听!一会儿长知识了,要说人多点子多,我看马上有个七大八了,管家,来吧?”
“嗯---!这儿离北门河近,首先要有北门河,昭示我们活动地点,要不就叫‘北门支队’!”
“不妥!俗!是不是应该叫,北风兄,就你那个,最好!”黄兴忠想不起来报纸上的东西。
“怎么我就最好了?叫‘北门河北风’?这太显得不伦不类了!”北风㧟㧟头,掉下一层头皮屑。
“不是!就是当年报纸上那个!杀了单无霸之后,石师长女儿写的报导,你忘了?当时都传疯了!”
“叫北门什么枪,是吗?”北风有印象,但记忆是残破的。
“对!北门老枪!我想起来了,就这个好!”黄兴忠一高兴,高孝奎倒霉了,他坐黄兴忠旁边,黄兴忠一高兴,一个拳头捶在他大腿上。
“哎哟哟……”痛得高孝奎龇牙咧嘴,“哎哟,我的腿嘞!”
“腿累了,你就让它歇着!”黄天河拾趣成逗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众人笑得前仰后合。
史春铃捂着脸,跌跌撞撞跑出来,她被钱其铁打懵了,左右开弓,能打她二十下,她也把他撕咬得体无肤,女人撒起泼来,那可不了得,自从他当上这个侦揖队长以来,就越发不回家了,以前是隔三差五,还要找个理由解释一番,现在是隔五差三,问急了,就直接说:老子的事不要你管!他以前和香川幽兰那点事,也就算了,日本人寂寞的时候,才会找钱消遣,至于有没有那种事,她不敢说,更不敢问,现在钱居然背着她,在城东养个外室,在那里逗留的时间,比她都长,夜不归宿,成了常态化,她老了,青春消磨差不多了,一脸褶子不说,还长了斑,那曾经如霞傲人的青春,想想黄兴忠、沈十一,她真想举起耳光扇死自己:不肯嫁春风,却被秋风误!想想真是活该!命运兜兜转转,却把她送进无奈里,青春抓不来,生了一堆和她如此疏离的孽障,做人如此失败,还有脸哭?她委屈在哪儿?浑浑噩噩,她成了一枚弃子,她咬咬嘴唇,肠子早已经青了,她差点儿撞在一个人身上,披头散发,沈十一并没有把她认出来。
她却从秋风吹散的长发中,看出是沈十一,她曾经是骄傲的公主,你一巴掌将自己打进幸福里,而她却坠入地狱里,斗转星移,一切都偏离当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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