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准备回去写一篇关于足球的文章!”陆遥兴冲冲说道。
方明华摇摇头。
他绝对是不会写滴。
回到西京,陆遥果然写了一篇有关足球的文章,他是这么写的:
青年女教师杨梅本来是个球盲,也不理解为什么未婚夫执迷于足球,后来才明白到“足球却原来是他们男人现世的灯啊!就是那足尖上蓬蓬燃烧的野性火舌,灼灼照亮了他们被文明挫顿的当下生活。或许也开蒙了他们的溟茫来世”.
而方明华也算话算数,将余桦那篇交给李天芳,很快发表在十月份《延河》上。
同时,余桦的际遇也开始发生改变,不仅仅是拿到不到六十块钱的稿费。
凭着发表在《延河》杂志上的这篇文章,他顺利的从一名牙医变成了县文化馆的一名工作人员。
今天是去新单位上班第一天,他迟到了。
不是睡过头,而是故意迟到。
听说文化馆管理很松散,他想试试,自己这样会不会被挨批?
当骑着自行车有些忐忑赶到县文化馆的时候,他竟然发现自己是第一个来上班的人。
看看手表,时针已经指向十点。
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.
余桦看着阴沉沉的天空,不由得感慨道。
方明华回到西京立刻全身心投入到写作当中,开始熬夜。
他原来嘲笑陆遥是个夜猫子,早晨是从中午开始,可自己现在也变成这个样子。
没办法,时间紧迫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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