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免田两千七百亩;外官减半;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;未仕进士优免田最高可达三千三百五十亩,未仕举人优免田一千二百亩;生员、监生八十亩。
这个时候,朝廷发现有人利用田地等级说事儿,所以干脆就不说优免粮,而是直接定下田地数量。
虽然朝廷有如此规定,可是却并不耽误士绅们拿着鸡毛当令箭,随着时间的推移,政策变动,适用范围扩大,再加上本身明朝的吏治败坏,制度执行力低下,士绅们暗地里还利用权能肥私,成功的将只免杂役后来变成“合法”的逃税逃役。
其实优免条例的变化就可以看出,明朝的田税是真的非常低,即便后来加了三饷,其实也不高。
而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不在国家,而在官员们上下其手贪污腐败,地方官定下的各种杂税和摊派比正税要缴纳的钱粮多得多,让小民根本无法承受。
这些问题,海瑞也是一清二楚,可他也不能和体制作对,所以知道但也不能说。
经过一晚上的思考,海瑞依旧还是决心继续推进应天府的一条鞭法,而对那些书案上的状子,海瑞打算先压着不管。
毕竟这些官司,其实都是下面官府已经审结的案子。
他们把状子递到自己手里,相当于上诉,自己可以选择接,也可以不接。
再说,按理这些状子递交到按察司才是对的。
自己这应天巡抚,主要还是行政为主,而不是去查这些案子。
而接下来的风暴,海瑞在心里其实也有了应对,那是他当年在淳安等地任知县时就想出的解决办法-和稀泥。
投献的土地全部追回?
不可能,因为这里面牵扯非常大,绝对不是一些人想的只要公正判罚就完了。
按照《大明律》,投献行为其实是犯罪,不管是投献人还是接受人,都要被追究责任。
特别是接受投献的行为,按律是要被处以充军刑罚的。
而谁可以接受投献,自然是各地士绅,否则别人也没这个机会。
所以,海瑞办案,其实并非他能够秉公执法,而是在于他能在判决案件中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,这样两边都接受了,自然就认为他这个官做的好。
而对于徐家的案子,海瑞打算不管其他刑案,而是只针对徐家田地。
若是投献的案子,他接,然后就按照田地纠纷进行处理,大事化小。
至于如何安抚两方,最好的办法就是“退半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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