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出现。
鄢懋卿在提到运盐法则时说:“宜按地里远近,户口多寡,分上中下三则,某府几何,某县几何,派定成数,令各商运盐分投其地,有司责土商转卖。”
到了这个时候,官府已经逐渐退出食盐的分配,只是按照户数要求供盐数量并且抽税,而食盐则开始由牙行和商铺进行出售。
这样就有力的隐瞒下人口激增和供盐数量增加的秘密,为盐商在其中大赚特赚奠定了基础。
虽然解决了下游问题,可上有盐场还卡着,有需求但是没有供应也不行,特别是明朝官府对盐价管控非常严厉,各地盐价每岁都要作为政绩往上报告,朝廷要知道各地盐价到底是多少。
所以,盐商很机敏的控制这市面上盐价,但是却大量出售私盐。
不过明朝官府一直对私盐打击力度很大,《大明律》规定:“凡犯私盐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”情节严重者可判死刑。
对于终端的买卖,《大明律》也有明确规定:“沮坏盐法者,买主卖主,各杖八十,牙保减一等,盐货价钱并入官。”
也就是零售阶段,买主和卖主都要受到处罚。
不过私盐毕竟数量不多,灶户产量有限,在保证盐场的生产任务以后,能剩下的已经不多。
于是,从官方盐场增大供应就成了满足市场需求最重要的一环。
余盐,每当官府要处理时,必然会吸引天南地北八方盐商争抢这块蛋糕。
要平息勋贵的不满,魏广德觉得抛出盐引就行了,而利益受损的一方其实就是两京的户部和一些地方盐政衙门。
相对来说,这部份钱财其实最终也落不到朝廷手里,还不如在这里变现给勋贵,让他们少祸祸军户,也稍微提高一点大明军队的战力。
魏广德把两淮、两浙和山东等盐场报上来余盐数量给李春芳算了算,让他知道这些盐引发出去朝廷会有多少银子。
虽然不知道拿到盐引,背后运作后会带来多少利润,可李春芳也知道,应该可以满足勋贵的胃口。
李春芳了解了魏广德的想法,沉默许久才说道:‘这样处理,虽然可以挽救京营,可下面的官员会不会不满,到时候又会闹出风波。’
其实,李春芳更想说的是,这波利益让给勋贵,他们就什么也得不到。
而如果继续留在文官这边,逢年过节地方上的冰敬碳敬,他们也能收到不少。
按照魏广德的做法,今年的收入,怕是也多多少少会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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