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岁,是个年少成名的青年作家,两年前写下人生第一本书,悬疑题材,收获了不菲的回报。
由于父母双亡,缺乏长辈管教,结交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出版商,并在狐朋狗友的带领下,沉溺于毫无意义的女人香,在家乡那个充满阳光的城市,过了两年糜烂生活。
女人、究竟、醒神草药。
为了保证有足够的金钱进行挥霍,他开始了粗制滥造,连续一个月出版两部,没有逻辑、吃设定、大段大段语句不畅。
两年过去。
最初积累的人气与路人缘全部败坏,甚至达到了物极必反的程度。
不管其内容究竟如何,只要署上那个笔名,就必定会被贴上垃圾的标签,摆在书柜无人问津的角落。
而原先无比热情的出版商们也其为倒霉鬼,连面都不肯再见。
一起玩耍的狐朋狗友,则将他家中所有值钱之物洗劫一空,只留下满地狼藉,以及那支用黄金、精钢、碎钻打造的钢笔。
它因被锁在抽屉里而逃过一劫。
“失去一切后,将最后一处房产变卖,搬到了国都伦蒂诺丝城,开始专心从实创作,试图找回灵感,以及当年对于故事的热爱。”
“唉,醒悟得太晚了。”
“另外,伦蒂诺丝,Londinos……”
“伦敦?不管是名称,还是阶层分化程度、生活习惯,都像极了维多利亚时代的雾都。”
接受大段陌生记忆的杨楷缓缓坐直了身体,偏头看向贴在柜子上的半身镜。
苍白病态的面色,瘦弱的身材,以及深陷的眼窝,将他一米八五的身高衬得格外怪异。
别误会,这并非纵欲过度。
黑眼圈也不是。
事实上,是长期营养不良,以及昼夜颠倒的写稿,将本就不算健康的身体给糟蹋垮了。
不过,看着镜子中那张熟悉的面容,杨楷顾不上这些,陷入了沉思。
会是巧合吗?
名字相同。
外貌相差无几。
连从事的职业都大差不差。
一个在科技、讯息发达年代写网络,一个则在尚未步入电器时代的落后世界写实体。
“唯一的不同,就是这个世界线的自己再怎么落魄,也曾别墅靠海、纸醉金迷过。”
并非魂穿,占据他人身体。
看着镜面中的自己,杨楷心中倾向于这个答桉:他取代了这条世界线下的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