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不想养她,所以鹤姐以前只能在父亲和母亲的家里来回转。一会儿去这家,过几天去那家。还好鹤姐在这种情况下,读书没受到影响。可是高中毕业的时候,父亲和母亲就都再婚了,双方都重新有了家庭,谁都不想再和她这个旧家庭的产物扯上关系,所以就……都不要她了。”
“这种事情,法律难道没有规定吗?”
“很幸运的是,有。不过后来法院判决的时候,鹤姐主动要求不再需要任何一方尽抚养义务,但是需要支付生活费。那时的鹤姐,就是和我们一起生活的。其实无家可归的人里,女孩不仅不少,反而比男孩更多一些。大多是因为那些家长相比起女孩,更喜欢男孩一些吧。”
“重男轻女啊……”
“不过鹤姐已经成年了,所以她的父母就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了。但是鹤姐已经可以自己工作了,所以有没有也无所谓了。”
“诶,会有人愿意招收流浪人士吗?”
“会的,不过大多都是些慈善机构,比如有很多专门招收残疾人员工的超市,也会有很多地方会专门招收流落街头的人,让他们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报酬。”
“话说那位鹤姐,既然自己已经能够获取独立收入了,还能算是流浪人士吗?她应该有自己的居所吧。”
“有是有,是她租的一个小房间,平时她只在那里做饭和休息。按理来说她应该不算流浪人士,不过她很喜欢和我们在一起,即使到了现在也很喜欢和我们一起去翻垃圾堆呢。”
“居然会有女生愿意靠近垃圾堆么……”
“垃圾堆里好东西很多的啦,尤其是那些高级饭店周围的垃圾堆,那些都是有钱人们才能消费的地方。好在他们出手阔绰,点餐从不吃完,因为吃完会显得自己很‘节俭’,就少了分有钱人的豪气。”
“节俭不是好事么?”
“有钱人只想显摆自己啦。我记得上次马叔遇到几个看起来就像大老板的人一起走在街上,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穷乡僻壤,但是他们看见马叔在哪里讨钱,居然争着比谁给的多呢。后来马叔得了好几万块,请我们大吃了一顿。”
“几万块……这么多钱,应该足够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吧,比如租个房子,买些衣服,找个工作……”
“嗯……确实,所以被鹤姐骂了一顿。她说得了这些钱,应该用在学习和教育上。鹤姐挣来的钱都用来供我们这些小孩上学了,她知道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。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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