么点小丢人,毕竟正常人的印象里,社长之间彼此交流时的话题应该更严肃些才对,至少不应该是互相要对方公司艺人的签名嘛。
“你在说什么?你的意思是对方也要了签名?”
徐贤打断了李梦龙的阐述,她本以为只有李梦龙一个人会这般无聊,是她落伍了吗?最近的社长都如此清闲?
得到了李梦龙肯定的回答后,徐贤不得不给自己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,否则她会钻牛角尖的。
最终徐贤勉强得出个答案,对方一定是怕李梦龙尴尬,所以礼尚往来的提出了相似的要求。
否则能怎么办,算李梦龙欠下了一个人情?
李梦龙的人情可没有这般廉价,至少不是几个签名就能换来的。
对方应该都清楚的知道这一点,所以为了不让李梦龙多想,他们就只能“多想”一些了。
事实上以徐贤对李梦龙的了解,他们确实可能是想太多了。
李梦龙有什么好尴尬的?在他看来很可能这都是他自己的本事,为什么会涉及到人情往来?
总之事情就这么敲定了下来,徐贤哪怕想要阻拦也晚了,甚至她还有相应的任务呢。
“你的意思是公司交换的签名以我为主?我现在就要留在这里给你签名?”
徐贤的手指已经快点在李梦龙的鼻尖了,倘若李梦龙不给她个解释,她很可能进一步捅进他的鼻孔里。
他自己在这里胡来也就罢了,为什么非要拉上她一起?
而且这家伙还说谎,非要说她徐贤在公司里名气最大,对面主动点名要她的签名。
这种鬼话他怎么好意思说出来的?骗小孩吗?
事实就是公司里没有别的艺人了,至少在当下,只有她徐贤一个大活人。
李梦龙倒是可以继续“代签”,只是拿去交换的话未免太过没有诚意,他也是要脸的,这也算是公司层面的交易嘛,要顾及影响。
眼看着一计不成,李梦龙立刻更换说词,不就是理由嘛,他还可以找出好多来。
“你也看到了,我已经答应了对方,这要是失约的话,对方误会我一个人也就罢了,但万一连整个公司都被……”
李梦龙话里话外把这件事同公司绑定在了一起,仿佛徐贤不答应的话,公司好不容易积累的名声就要败在她手里了。
这种罪名未免太过了吧,她徐贤何德何能有这种影响力?
哪怕她的人气不低,但想要达到整垮一家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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