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本少早有准备,命人守在了各个岔路口埋伏,就算他变成地鼠,都逃不掉我们的耳目。更何况,我还再次借调了沈临风的警犬。”
清欢有点遗憾:“若是齐景云在就好了,他驯养的金鹰最通人性,也最适合远地追踪。即便二皇叔是在山中藏军,金鹰也一定能找到。”
仇司少对于她的话十分不满,幽幽地叹一口气:“果真啊,这个女人啊,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。我就在你眼皮子底下晃悠呢,你反而在想别的男人。看来当初,本少太轻易地让你得到我了,我应当誓死不从,反抗到底的。”
清欢对于他没个正行的贫嘴早就已经习以为常,只是翻个白眼,没有搭理,心里暗自琢磨着,金鹰卫齐景云的老部下里,必然有善于玩鹰之人,自己是否可以将金鹰交于他们,用来追踪何首领。
毕竟自己与此人交过手,知道他阴险狡诈,如今早有防备,小心谨慎,若是再有那撒豆成兵的人暗中接应,未必保险。
她全神贯注地想事情,并未听到房间里的暗器破空之声。而仇司少机警,他不用回头,单纯凭借声音就能分辩得出来,暗器所在位置与方向。
心里暗道一声不好,身形犹如鬼魅一般,瞬间就转移了方向。
不过,他正翘着二郎腿端坐棺材盖上,猛然一个转身,脚尖正好勾在了供桌之上,桌边上摆着的一盘子烧鸡,直接飞了出去,掉在门口。
而身后暗器,越过棺材,“啪”的一声,钉在了一旁的柱子上。
只是一根刚刚掰断的树枝!
好高深的内力!
仇司少跟清欢两人都有点措手不及。
毕竟这是堂堂麒王府,守卫森严,一般人还真的混不进来。可现在明摆着,不但进人了,还这样狂妄,堂而皇之地暗器伤人。
仇司少当时就想破窗而出,瞧瞧是何方高人。
人还没出去呢,外面人自己打开窗子,一跃而入。
“坐在本王的棺材上,出言调戏本王的王妃。仇司少,你还真能趁人之危。”
就这熟悉的,带着老坛陈醋的腔调,令清欢忍不住就是身子一震,惊喜地扭过脸来。
玉树风姿,英挺伟岸,修眉星目,轮廓分明,虽满身风尘,带着难掩的疲惫之色,仍旧宛如名剑出鞘,冷傲尊贵,透着沉稳的霸气。
这种熟悉的不能再熟悉,渗透到骨子里的悸动,在这一刻,成倍地放大,膨胀,化成浓浓的欢喜,从每一个毛孔里钻出来。
清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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